第一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

根据省委、省政府安排,经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准,湖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9月份,组织对株洲、衡阳、郴州、益阳、娄底、邵阳、张家界等7个市党委、政府开展第一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并将在省级主要媒体公开通报一批典型案例,强化警示震慑,推动问题整改。

安环部将陆续转发一些环境保护典型案例供大家学习,希望大家引以为鉴,组织学习,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断强化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为自觉,持续深入剖析内部存在的系统问题、深层次产生原因、沉入生产现场查找不合规问题,并立行立改,确保公司环保管理合规合法。

基本情况

炎陵工业集中区原名九龙工业集中区,年11月正式获批省级工业集中区(湘政办函〔〕号),下辖主园区(包括东、西工业集中区)和中小企业创业园。年原湖南省环保厅对园区环评予以批复(湘环评〔〕号),发展定位为“产业新城、城市新区、产城融合”,主导产业为纺织服饰、新材料、电子信息,园区面积.97公顷。

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任务部署要求,年9月30日前确保全省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在线监控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年11月28日,因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任务未完成,该园区被湖南省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约谈。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炎陵工业集中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意见的函》(湘环评函〔〕12号)要求,炎陵工业集中区需进一步落实园区污染管控措施,加快推进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湖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年“夏季攻势”再次将该园区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纳入任务清单,要求在11月30日前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行、达标排放。

存在的问题

1、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前期工作严重滞后。

督察组通过调阅相关资料,了解西园区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项目于年9月6日取得炎陵县发改局《关于炎陵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炎改发审〔〕37号),年8月21日取得炎陵县住建局《关于炎陵县九龙西园区污水处理厂初步设计的批复》(〔〕10号),环评报告至今未获批复。

2、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至今未正式启动。

现场查看西园区已有企业进驻(炎陵县提供进驻企业数为4家),但园区污水处理厂拟建厂址仍处于场地平整阶段,临时堆放在路旁的管道也是近段时间才进场,现场未见任何施工机械设备及施工标牌。距离约谈整改完成期限9月30日只有几天时间,已无法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建设任务。

炎陵工业集中区(西园区)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厂址现状

3、炎陵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和园区管委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不落实。

炎陵工业集中区作为省级工业园区,湖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年夏季攻势”和“年夏季攻势”均对其提出确保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在线监控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的明确要求,且因建设进度滞后被湖南省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约谈。但由于县委、县政府对“夏季攻势”任务思想不重视,整改措施不力,炎陵县有关部门以及园区管委会对园区的污水处理等生态环境问题责任不落实,工作推进不力,被动应付,敷衍整改,导致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迟迟未开工建设,严重影响了国家下达的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任务按期完成。

原因分析

炎陵县委、县政府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重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夏季攻势”任务推进不力。有关职能部门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思想不重视,日常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慢作为、不作为等问题。园区管委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薄弱,重发展、轻保护,导致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任务一拖再拖,整改时限一延再延。

督察组将根据“回头看”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核实情况,按要求和程序做好后续督察工作,督促炎陵县加快炎陵工业集中区(西园区)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进度。涉及失职失责的,将督促株洲市依法依规查处到位。

本文转自“湖南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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