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澧县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计划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数量

此次用于招聘的计划共20个,编制性质为差额拨款(具体单位、岗位及数量见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其他具体要求见计划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不得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次类推;

6.存在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聘用程序

(一)公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年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和执业证书、与报名条件相关的其他资料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报名。报名时须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不接受澧县医疗卫生单位在编在册工作人员报名。

报名时间:3月30日-4月1日(9:00-12:00,14:00-17:00);

报名地点:行政中心五号楼一楼一件事一次办B22号窗口。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二)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和县卫健局在报名时对应聘者进行现场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有不诚信报考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资格,并计入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三)考试考核。采取面试答辩的方式进行。未形成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不能低于60分。成绩相同的,按面试答辩不去掉最高最低分的成绩进行排名;再相同者,执业医师资格取得时间早者优先。

面试答辩时间:年4月9日。

面试答辩具体时间和地点见面试公告。

(四)体检。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湘禁毒委〔〕26号文件执行。

(五)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县卫健局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六)递补。如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七)公示。根据考试考核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报县人社局审查。审查合格拟聘人员名单在县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有异议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不再递补。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聘用审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注意事项

1.公开招聘相关工作(资格审查、面试答辩、体检等)均在网上公告,不单独通知到个人,请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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