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湖南省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召开会议,向郴州市反馈督察意见。省第四环保督察组组长段林毅向我市通报督察情况,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易鹏飞在反馈会上作表态发言,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志仁主持会议。 7月14日到8月13日期间,省第四环保督查组对郴州市及各县市区重点督察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和交办信访件的办理情况,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办理情况,同时,还督察了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开展情况。在郴期间,督察组先后与市直领导、市直有关部门和县市区主要负责同志谈话50人次,走访有关部门和单位8家,召开了三个梯次的座谈会,查阅资料余份,共接到群众来电来信的投诉件,分21批次向被督察单位转办了件,其中一般信访件件,重点信访件72件。涉及到中央环保督察的信访重复件30件,督查组还现场督察、检查了多次,现场查看多次,发现有关问题多个。通过督察,郴州市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有关的职能部门对环境保护的认识和责任有很大提高,突出的环保问题得到了有效的解决。 会上,易鹏飞代表市委、市政府作表态发言。易鹏飞说,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四个意识”,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重要战略思想上来,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意识,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坚决摒弃生态环境为经济发展让路的陈旧模式,坚决摒弃以牺牲生态环境换取一时一地经济增长的短视做法。 易鹏飞要求,针对督察中存在的问题,要压实整改责任,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逐项分解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做到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名责任人、一抓到底;要严格销号管理,按照“个个要整改、件件有着落”的原则,对照督察组反馈的问题清单,对每一个具体问题,明确相关责任部门,逐个登记造册,建立问题合账,加强踪督办,能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逐条落实,不能立即解决的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限时整改,整改到位一个就销号一个,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将问题整改到位。同时,对督察组移交的重点案件线索,要查清事实、厘清责任,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责任追究,该关停的关停,该取缔的取缔,该处理的处理,处理意见要及时向省环保督察办公室请示报告,处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易鹏飞要求,要大力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确保年前实现市城区空气质量达标;要加快土壤和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实施,强化涉重金属尾矿库环境风险管理,依法整治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非法从事重金属危险废物经营活动;要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建立完善“河长制”、生态补偿、生态考核等制度建设,坚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终身追责”和“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公众监督”,形成环境保护齐抓共管工作格局,构建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 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志仁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迅速层层传达好会议精神,扎扎实实抓好整改工作,坚决按要求、按时限整改落实到位,持续扎实推进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开创生态郴州建设新局面。 市级领导陈雪楚、李评、张爱国、蒋锋、江波、李超、王洪浪、冯海燕、刘志伟、王和平、欧阳锋、贺建湘、周海林、李五一、陈荣伟、徐本华、罗水平、江涛、袁卫祥、李黎明参加会议。 记者:胡中平吕品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hunanzxsheng.com/hnly/11193.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