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读库君 《论语·公冶长》:季文子三思而后行。子闻之曰:“再,斯可矣。在法律与情感的冲突中,聊城“辱母杀人”案成为近日的政法舆情焦点。3月23日以来,《南方都市报》的一篇《刺杀辱母者》在网络引发热议,我的朋友圈已被连续“刷屏”,加入的几个法律群也一直在激辩不休。 确实,案件反映出的社会发展中的不良现象,“高利贷”、“黑恶势力”引人深思,令人警醒;当事人的“人格侮辱”、“罔顾伦常”拷问着人类良知的底线;而基于网络流传出的判决书和媒体报道的有限信息,在法律人中定罪量刑上尚有不少争议,甚至这些广为流传的信息间还存在着种种矛盾,孰是孰非、孰真孰假,莫衷一是。 纵观这些言论,不同视角,往往得出不同结论。有人侧重于“情”,遵照我们内心的道德准则分析是非。有人侧重于“法”,按照法律规章和现有证据推断刑责。也有人综合法律与情感,试图寻找法理与伦理的平衡。“读库君”不预设立场,将上述三类视角的典型论点,摘编以飨读者。 一、情感与伦理 辱人者,人恒辱之 “百善孝为先,万恶淫为源。”一个20余岁的少年,看着“杜某某脱下裤子,用极端手段污辱母亲”,内心的愤怒、悲哀,每一个有良知的人都能感同身受。辱人者,人恒辱之。这样的暴行,在任何一个国家都会遭到最为严厉的道德谴责。 许多媒体社论或评论均反映了这种观点。 《中国青年报》发文称“辱母情节手段之卑劣,性质之恶劣,可以说近年来无案出其右”。《北京青年报》发文称“血案背后,是惨无人道的暴力催债”,“恶行身后,总有加持”。《海峡都市报》写道“人的生存条件不仅包括肉体生命的存续,还包括底线人格尊严的保留。在这个过程中,要求于欢无动于衷、默默忍受,不具有任何可能性预期。”湖南“红网”文章《同情“刺死辱母者”也是同情我们自己》,更是认为“血淋淋的剧情令人哑然,光天化日下的暴力逼债令人恍若隔世。” 皮肤病治疗医院白癜风怎么医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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