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消息,湖南省本级原试点缴费确认和转移接续已进入最后攻坚阶段,当前省本级家单位完成缴费确认,37家单位完成向企业社保的转移衔接,高速、广电、出版、国资等系统均在紧锣密鼓地开展工作,省机关事保中心已向原试点参保单位发出专函,提醒尽快完成相关工作。 原试点缴费确认是对原试点参保人员权益的最终封定,是后续所有工作的前提。没有完成缴费确认,原试点视同期间的缴费就不能退费,原试点实际缴费期间的养老保险关系就不能转入企业社保或机关事保新制度,直接影响在职职工的个人账户和退休人员顺利办理退休。 在年12月底前完成衔接转移的,可以按湘人社发〔〕17号参加企业社保的补缴和养老金调整,逾期的则不能享受此政策,单位和个人的缴费负担必然加重。因此,原试点单位务必要重视此事,尽快完成此项工作。 最后,再次重申,此事非常重要。 原文附后: 关于尽快完成原试点缴费确认和转移衔接的函 原试点各参保单位: 目前,我省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原试点与企业养老保险衔接工作已全面开展,现就衔接工作有关事项再次通知如下: 一、尽快完成原试点缴费的核对确认工作。原试点参保单位应按《关于开展试点期间个人缴费确认工作的通知》(湘人社事函〔〕7号)文件要求,于年7月31日前完成参保人员在原试点期间(年10月1日前)的缴费核对及确认。(未完成缴费核对确认的单位名单点击链接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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