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环保厅正式全文发布《关于积极引导环保公益组织和社会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简称为《意见》),这是湖南首部针对环保组织发布的政府公文,回答了“环保组织要做什么,能做什么,环保部门必须配合做什么”等问题。 《意见》明确表示,环保公益组织和社会公众既可监督政府,“对于不依法履行环境保护职责、违法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进行监督举报”;还可监督企业,“对于违法上项目、违法生产、非法排污以及污染和破坏生态环境等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文件湘环发〔〕9号关于积极引导环保公益组织和社会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各市州、县(市、区)环保局: 为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环保部《关于推进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现就加强当前我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要认清环保工作新常态,提高对公众参与环保事业重要性的认识 环境保护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搞好环境保护工作,必须充分发挥全社会共同参与和监督的重要作用。当前环境安全问题凸显,雾霾、水污染、土壤污染等环境问题备受人民群众小孩白癜风能治好吗北京看白癜风是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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