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创新人才引进方式,提升人才引进效果,优化事业单位队伍人才结构,促进衡阳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24名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诚信的原则。

二、引进人才的优惠待遇

根据《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衡发〔〕9号)和《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衡建联字〔〕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本次引进的人才享受以下待遇:1.引进的人才首次在本县范围内购房的给予购房补贴,其中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分别给予10万元、7万元购房补贴。2.引进的人才首次购买新建商品房和存量住房,签订网签协议并缴纳契税,按衡建联字〔〕1号文件规定标准,由县财政予以契税补贴(契税补贴执行时间至年12月31日止)。

三、引进人才的条件及岗位计划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本县在编工作人员、特岗教师及试用期或最低服务期限未满的在编在岗人员;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引进的岗位和计划

本次共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4名,详见附表《年衡阳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岗位计划和条件表》。

四、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湖南人事招考网、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本公告由中共衡阳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衡阳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8月6日

年衡阳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和岗位条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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