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文理学院是一所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位于全国文明城市、国际湿地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桃花源里的城市”——湖南省常德市。学校年被确定为国家“产教融合工程应用型本科规划高校”,年被确定为新增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年被确认为湖南省“双一流”高水平应用特色学院,年高水平通过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是“全国模范职工之家”“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省级园林式单位”“湖南省平安高校”“湖南省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先进高校”。年起,学校调入湖南省本科一批录取高校。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1号)要求,结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委监察处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此次招聘岗位3个,招聘计划6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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