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许可信息(年4月1日)

根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第1号),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 

《规定》实施以来,湖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法组织开展了许可审批相关工作。截至年4月1日,经我办审批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总计家,具体服务形式包括:互联网站个,应用程序个,论坛14个,博客2个,公众账号个,网络直播4个,共计个服务项。

湖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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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信湖南

编辑:李柯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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