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实名举报信在网上爆火。举报的内容让人大开眼界:一医院的院长因为收受贿赂获刑2年,现如医院的副院长!举报人质疑其任职经历存在不合规。

院长为何会获刑?判刑之后又如何成为副院长的?网友纷纷好奇他的传奇经历。

这位传奇的人物,名叫阳某,其之前在湖南医院担任院长职务。医院位于浏阳市大瑶镇瑶文路68号,医院。

根据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出具的文件,我们可以看到阳某如何从院长沦为阶下囚:

年10月,阳某在担任医院院长时,医院医疗器械合作经营部在业务来往中,收受对方3万元的贿赂,于年10月14日被浏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随后经浏阳市人民法院审理,证据确凿,但考虑阳某认罪态度较好,积极退赔全部赃款,最终判处阳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随后,因为此事,阳某被开除了党籍,并且于年被医院辞退了。

然后在仅仅被辞退后的第3个月,也就是在年5月份,阳某就无衔接的、高效的进入了浏阳市集里街道卫生院工作,被聘用为主治医师。据知情人士透露,阳某当时的身份还是一名临时工。

然后经过摸爬滚打,阳某医院(医院)的副院长,要知道,医院可是事业单位。

如果此事发生在其他的行业,阳某就是励志典范:从人生巅峰,到迷失自我沦为阶下囚,再到幡然醒悟,痛改前非,最终重回巅峰。

然而,这是事业单位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九条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宪法和法律;(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根据法律规定,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不符合第二条、第三条,是不能作为正式职工。当然,临时工可以,但是,有哪个事业单位会聘请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呢?这完全不符合常理!

然而阳某做到了。2月被开除,5月就被聘请到卫生院,现在都是院长了,这真的合理吗?

更有意思的是,阳某在浏阳市医院工作期间被举报过2次,然而都平安无事!

第一次举报是在年11月23日,当时举报人应该是举报错了名字,把阳某举报成了欧阳某,浏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在年12月12日给了回复函:没有欧阳某在卫计系统工作,有一个阳某,并说明了阳某的开除和再当主治医生的信息,然后并没有说明是否合理的问题。

第二次举报是在年4月15日,此时阳某已经当上了副院长。这一次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年5月17日直接回复称:当年的聘请合同符合当时的政策规定!

随后,举报人于近日在网上曝光了举报内容,迅速的引起了网友的围观和讨论。

记得《天下无贼》电影中,葛优说道:知道21世纪什么最贵吗?人才!

阳某得有多么大的才气,让湖南省浏阳市地区能忽略掉他的犯罪历史?湖南省浏阳市地区得有多么大的人才缺口,能让阳某这样有记录的人再就业、乃至当上院长?

如果说当时主治医生的应聘还属于临时工的话,那副院长总不会是临时工了吧?

这背后的逻辑和原理,大家都懂,用临时工的身份洗洗白,换个马甲,等风头过了又是好汉一条。

老百姓的需求不高,有口饭吃就好了。很多单位、很多岗位,都是一个萝卜一个坑,用特殊的手段去不公平竞争,你让其他人怎么活呢?

公平、公正、公开,是法制社会的基石,这件事情也必须的查清楚、查明白,给所有人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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