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省年度造价工程师 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湘人社考函〔〕17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央在长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34号)精神,为做好我省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77号)和《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8号)(详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试政策,北京中科医院几级哪家医院治疗白癜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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