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座城市的发展,

离不开好的教育资源,

随着娄底的快速发展,

学生入学数量也在不断增加,

娄底日益发展的经济盛况,

需要更多、更强的教育资源来与之相配。

近年来,

娄底一直未曾松懈过。

近日,湖南省教育厅发布通知,按照省教育厅《关于申报年度义务教育标准化教学点建设项目校、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项目园有关事项的通知》(湘教通〔〕号)要求,经各县市区政府申报,市州教育(体)局审核,省教育厅确认湘潭县云湖桥中湾教学点等所学校为年省义务教育标准化教学点建设实事项目校,湘潭县石鼓镇栗山教学点等所学校为年义务教育标准化教学点自建项目校,湘潭县天易镇水竹中心幼儿园等所农村公办园为年实事项目园,湘潭县白石镇中心幼儿园等13所农村公办园为年自行建设项目园。

通知要求——

要按时完成建设任务。今年标准化教学点、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工作继续实行分层管理,其中“实事项目校(园)”由省教育厅管理,“自行建设项目校(园)”由市州自主管理。各类项目校(园)应在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建成后的评估验收,由教育督导部门联合教育实事项目管理部门依据公布的学校(园)名单、按验收标准组织实施。

要确保达到建设标准。各地要严格按照《湖南省小学教学点办学标准(试行)》(湘教发〔〕14号)确定学校建设内容,进行义务教育标准化教学点建设。新建的完小以上义务教育学校要按《湖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湘教发〔〕4号)建设。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应达到《湖南省幼儿园办园标准》(湘教发〔8〕54号),村级幼儿园建设应达到《湖南省简易幼儿园建设基本条件》(湘教发〔9〕2号)要求,特别要在学校硬件建设、教育经费投入、教师队伍建设、学校管理等方面落实到位。项目校(园)都应按照“存在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开展建设工作,实现全面达标。

要严格建设管理。各地要按照《关于做好实事项目校(园)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湘教通〔〕号)要求,做好项目校(园)基础信息和项目建设进展信息填报工作。省教育厅将于3月开放“教育为民办实事项目信息管理平台”,请各市州教育(体)局及时组织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按要求做好辖区内基础信息的填报工作,并于4月15日前完成。

各市州教育(体)局接通知后,要对公布的学校名单进一步核实,实事项目校(园)原则上不得变动。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需按程序审核上报,并于4月底前办理。

(可点击查看大图)

来源湖南教育政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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