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7月7日,湖南广播电视台原党委委员、副台长兼经营与产业管理委员会主任罗毅(副厅级)涉嫌贪污罪、受贿罪、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一案,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永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罗毅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罗毅,听取了其辩护人意见。永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罗毅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巨大;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自己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回顾: ? 年9月26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湖南广播电视台原党委委员、副台长罗毅(副厅级)以涉嫌贪污、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 年10月9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贪污、受贿罪对湖南广播电视台原党委委员、副台长罗毅(副厅级)决定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罗毅简历: 罗毅,女,汉族,年5月出生,湖南汉寿县人,本科文化,高级政工师。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年10月参加工作,历任湖南电视台信息频道办公室主任、图文编播部主任,湖南人民广播电台交通频道总监,湖南人民广播电台副台长、台长等职务,年3月起任湖南广播电视台党委委员、副台长。(湖南省纪委) 年度湖南最美高校评选 开始啦! 快给母校点赞! (点击下方阅读原文进入评选页面) 赞赏 长按娌冲崡娌荤枟鐧界櫆椋庡尰闄?鐧界櫆椋庢不鐤楁渶濂藉尰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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