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我家附近的河水又被污染了;小编,最近我上班附近的一家工厂天天排黑烟;小编......

这些都是小编我

经常在

后台收到的

报料消息...

小编自己也特别反感

那些环境破坏者的

小编虽然没有

保护世界和平的

雄心壮志

但是

保卫家乡的决心

还是有的...

所以

我们要向

污染环境者说“不”

看看下面

到底哪些企业

破坏了我们的家园

↓↓↓

武陵区

常德市金茂华食品领了我市首份环保“按日计罚”单

常德市金茂华食品有限公司(原常德市金华清真牛羊定点屠宰场)位于常德市武陵区芦荻山乡芦山村2组,法定代表人:吴茂宁。

年1月27日,市环境监测站监测人员对该公司排放的废水进行了采样监测,结果显示:排放的废水中悬浮物(SS)含量、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化学需氧量(CODcr)分别超过国家肉类加工工业污水排放标准。据此,市环保局5月21日依法决定对其责令停止生产,并罚款人民币5万元。

年5月7日,执法人员再次检查,发现该公司仍然超标排放水污染物。7月27日,市环保局依法对其5月1日至5月7日期间拒不改正违法排污行为每日处以5万元,共计35万元罚款。

鼎城区

常德市展宏纸厂偷排污水负责人被拘留

年4月15日23时许,鼎城区环保局环境执法监察大队在对桥南工业园进行夜间巡查时发现,一处下水道井盖中有软管私排废水。调查采样后,执法人员发现废水来自常德市展宏纸厂,且废水中污染物明显超标,主要表现为化学需氧量和悬浮物的浓度很高。

原来,展宏纸厂私接软管,将污水直接偷偷排入了下水道。鼎城区环保局决定对该纸厂顶格罚款10万元。同时,将该案件移送至鼎城区公安局。公安部门对纸厂负责人实施了为期5日的行政拘留。

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

湖南金健乳业违法排污被环保部挂牌督办

湖南金健乳业股份有限公司总部位于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德山街道办事处莲花池社区桃林东路,公司经营地址位于津市市毛里湖镇花桥村,法定代表人:黎军。

环保部华南督查中心在会同湖南省环保厅调查发现,金健乳业第7牧场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未建设污染治理设施,污染物直排饮用水源保护区。对于金健乳业的环境违法行为,环保部曾经发出挂牌督办通知,责令金健乳业第7牧场6月底前搬出饮用水源保护区。年3月7日,津市市环保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公司进行现场监察执法,发现该公司在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的情况下,主体工程奶牛养殖项目已建成并投试生产。

年4月26日,津市市环保局决定对该公司做出罚款人民币5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津市市

湖南天成生化科技未办环评就开工被罚

湖南天成生化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津市市襄阳街办事处襄阳街社区襄阳河街(原味精厂)13栋,企业负责人:苏迎春。

年12月28日,津市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监察,发现该公司在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氨基酸类生产线项目并投入试生产。津市市环保局随即向该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该公司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该公司在法定期限内向津市市环保局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但未提出听证申请,津市市环保局对该公司的陈述进行了书面答复,案件审查终结后,年3月14日,津市市环保局决定对该公司做出罚款人民币2万元的行政处罚。

广州海诚能源常德分公司超标排污被罚20万元

广州海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常德分公司位于常德市津市市嘉山工业新区,法定代表人:伍守平。

年3月29日,津市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该公司锅炉废气排放口进行了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显示: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为mg/?,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5.07倍。

该公司超标排污,津市市环保局已向该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津环告字〔〕04号),告知其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该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既未向我局提出陈述和申辩,也未提出听证申请,现该案已经审查终结。年5月16日,津市市环保局决定对该公司做出罚款人民币20万元的行政处罚。

澧县

湖南博远化工硫化碱污染水源被罚2万元

湖南博远化工有限公司位于澧县火连坡镇黄溪村七组,法定代表人:戴作军。

年5月10日,澧县环保局对该公司进行现场环保监察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硫化碱储存罐所储存的硫化碱过剩造成外漏,经公司雨水管道直接流入涔水河支流,污染了涔水水体,事件发生后,该公司没有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上报,造成恶劣影响,且该公司经常被周边居民投诉环保问题。

年5月26日,澧县环保局决定对该公司实施如下行政处罚:1、责令停产整治;2、罚款2万元整。

澧县宏彩建筑材料违反环保法规被罚4万元

澧县宏彩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澧县梦溪镇白鹤林村民委员会4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李文彩。

澧县环保局于年2月26日对该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公司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或者未经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同意,建设单位擅自开工建设。澧县环保局于年3月23日以《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澧环罚告字[]1号)告知该公司享有陈述申辩权(听证申请权)。但该公司并未在规定的时间内陈述或者要求听证,视为放弃陈述和听证的权利。

年4月5日,澧县环保局决定对该公司罚款人民币4万元整,并立即停止建设。

湖南盈成油脂:违法处理危险废物被严查

湖南盈成油脂工业有限公司位于澧县澧西街道办事处朱家岗居委会经济开发区工业大道1号,法定代表人:赵宇。

年,常德市环保局在执法检查中发现并证实该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储存;将危险废物提供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经营活动。

市环保局决定对该公司给予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储存、将危险废物提供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经营活动的环境违法行为。

澧县新鹏陶瓷违法排污被罚1万元

澧县新鹏陶瓷有限公司位于澧县澧南镇乔家河居委会大雁路59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李伟轩。

澧县新鹏陶瓷有限公司紧邻澧水。年3月21日,澧县环保局对该公司进行了检查,发现该公司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因该公司的煤气站跑冒滴漏的污水和雨水混合后,经该公司的雨水排放口排放,造成澧水河污染。

以上事实,有调查询问笔录和现场照片等证据为凭。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条之规定。澧县环保局于年3月25日以《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澧环罚告字[]2号)告知该公司享有陈述申辩权(听证申请权)。

但该公司并未在规定的时间内陈述或者要求听证,视为放弃陈述和听证的权利。年4月15日,澧县环保局决定:1、责令改正其违法行为;2、罚款1万元。

西洞庭管理区

常德伊康食品有限公司:违法排污被罚25万余元

经查实,常德伊康食品有限公司位于西洞庭管理区龙泉办事处辖区,法定代表人:廖金云。

市环保局在线监控平台显示,该公司排放的生产废水中COD(化学需氧量)含量从年11月6日至11月25日持续超标。

年11月25日,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总排口的水量进行了采样监测,结果显示:排放的废水中COD超标。市环保局依法作出处以该公司罚款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决定。

临澧县

湖南湘瑞健农牧污染水源被环保部挂牌督办

湖南湘瑞健农牧有限公司位于临澧县柏枝乡雨台村,法人代表:蔡茂。

经临澧县环保局调查核实,该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违法行为。环保部此前还对湖南湘瑞健农牧有限公司挂牌督办。环保部查实了这家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年注册的湘瑞健农牧至今尚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部分超标废水经雨水管直接排入附近水源地,沼液生化处理系统未连续运行,恶臭明显。

环保部要求,湖南省环保厅督促常德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依法查处3家企业环境违法问题。同时要求湖南省环保厅不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及时向社会公布案件查处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环保部提出,这家企业须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挂牌督办事项。环保部还对这家企业的挂牌督办通知抄报了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年4月13日,临澧县环保局决定对该公司作出罚款元的行政处罚。

湖南省胜芝化工超标排放生产废水被罚8万元

湖南省胜芝化工有限公司位于临澧县停弦渡镇红岩村一组,公司负责人:黄本地。

经临澧县环保局调查核实,该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实施了向水体超标排放生产废水的行为。临澧县环保局于年1月26日以《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临环罚告[]号)的形式,告知对该公司上述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的种类和内容,并告知该公司享有陈述申辩及听证的权利,但该公司并未在规定的时间进行陈述申辩或要求听证,为已放弃陈述申辩或听证的权利。

年2月2日,临澧县环保局决定,对该公司罚款8万元。

桃源县

桃源县鼎盛矿业竖井排污责任人被拘留

桃源县鼎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李如铁。

年5月9日,桃源县环保局对该公司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广源坑口擅自打开尾砂坝竖井排水口,导致生产废水不经过处理设施(尾砂坝),直接排放。桃源县公安局依法拘留了违法行为责任人。

汉寿县

湖南凯伦堡竹麻环保设施当摆设被严查

年5月14日,汉寿县环保局对湖南凯伦堡竹麻科技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废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污泥干化设施长时间未使用,检查时临时开启设施。

6月21日,汉寿县环保局对其处以罚款元,并向汉寿县公安局移送了该案。汉寿县公安局对该公司负责人刘正付予以行政拘留5日。

汉寿县紫阳麻业偷排污水被罚25万元

年5月1日晚,汉寿县环保局环保投诉热线接到群众举报:位于汉寿县蒋家嘴镇的湖南省紫阳麻业有限公司总排污口发现大量黑液,有偷排嫌疑。

汉寿县环保局执法人员立即对该公司进行检查,发现其水污染防治设施已损坏未及时维修,生产污水未经有效处理直接外排,属典型的偷排行为。经采样监测总排放口废水COD、悬浮物、氨氮浓度均超标。

汉寿县环保局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责令停产整治,处以人民币25万元罚款。目前,企业已整改到位,罚款缴纳到位。汉寿县公安局对该公司1名直接责任人员刘某实施行政拘留5日。

年6月3日,该案作为全省15起典型案例之一,在省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进行了通报。

石门县

蒙泉镇启云纸品厂违法生产被处停产整顿

石门县蒙泉镇启云纸品厂位于礼阳山二组,由田启云经营。

因为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违法投入生产使用,被环保局立案调查。经查,石门县环保局于年1月16日对该厂下达了《责令停止生产通知书》,后督查停产到位。

年1月4日,石门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行政执法人员根据群众投诉,对该厂进行现场监察,发现该厂未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未经批准又擅自恢复生产。在生产过程中,生产废水通过沉淀池处安装的软胶管排放到附近农田水渠,污泥未经处理填埋到附近橘园,无任何大气污染防治设施。

石门县环保局曾经令其停止生产,但该厂依然违法生产。石门县环保局于年1月26日下达处罚决定,依法责令该厂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立即停产,并对该厂造成污染排放的设施、设备进行查封。

安乡县

安乡县福兴建材环评未验收擅自生产被罚款

安乡县福兴建材厂是一家从事水泥制品制造、销售的个人独资企业。该厂于年开始项目建设。安乡县环保局于年4月21日对福兴建材厂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厂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该厂于年开始项目建设,该项目虽在年3月补办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但至检查时未办理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合格手续,并擅自投入生产。对此,安乡县环保局于年5月5日对该厂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厂立即停止生产,待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准恢复生产。该厂于年5月5日收到安乡县环保局下达的改正决定书后,至今未申请环保设施的竣工验收,也未报告改正情况。

年6月15日,安乡县环保局决定对该厂实施行政处罚:处以元罚款。并责令该厂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立即停止生产,待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准恢复生产。

安乡县杨矮子卤腊店被严查

安乡县杨矮子卤腊店位于安乡县深柳镇潺陵东路,经营者姓名:杨平。

安乡县杨矮子卤腊店从事卤腊食品加工和销售,加工点位于安乡县三岔河镇长明村9组,该店于年开始项目建设并投入生产,经营业主为杨平、许时夫妇。该项目在建设和投入生产过程中既未办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手续,又未办理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合格手续。

安乡县环保局于年4月5日对该店卤腊食品加工点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其加工点存在以下环境违法行为:1、既未按规定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又未办理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合格手续,擅自建设并已投入生产;

2、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擅自向周边环境排放污染物。对此,安乡县环保局于年4月12日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所经营的卤腊食品加工点立即停止生产和排污。并责令限期补办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待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准恢复生产。随后,安乡县环保局于年4月26日对其加工点进行了再次检查,发现仍顶风作案。

年5月9日,安乡县环保局对安乡县杨矮子卤腊店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责令该店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卤腊食品加工点立即停止生产,待补办环评审批手续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安乡县环保局验收合格后方准恢复生产。2、处以元罚款。

安乡县诚信打包带厂被罚万元

安乡县诚信打包带厂位于安乡县深柳镇书院洲社区书院路8号。被处罚人:伍波。

安乡县环保局于年7月9日对位于安乡县深柳镇书院洲社区书院路8号的安乡县诚信打包带厂建设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厂存在以下环境违法行为:未按规定办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手续和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合格手续,现已建成且未经批准擅自投入正式生产。

安乡县环保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后,分别于年8月5日、9月1日对该厂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厂未执行停止生产和排污的决定,后经县安委办的统一调度,对该厂采取了断电的强制措施实施关停。年3月1日,安乡县环保局再次检查,发现该厂的塑料颗粒生产线又死灰复燃,继续违法生产,该厂至今也未能补办环评审批手续。

年3月28日,安乡县环保局决定对安乡县诚信打包带厂经营业主伍波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责令该厂自接到决定书之日起立即停止生产,待补办环评审批手续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安乡县环保局验收合格后方准恢复生产。2、处以元罚款。

安乡县欣欣塑料厂被罚2万元

安乡县欣欣塑料厂位于安乡县大鲸港西城社区老橡胶厂内,经营业主为:叶葵、孙益洪。

该厂在建设和投入生产过程中既未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又未办理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合格手续。

安乡县环保局于年5月19日对大鲸港西城社区老橡胶厂内的安乡县欣欣塑料建设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塑料厂存在以下环境违法行为:1、未按规定办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手续和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合格手续,未经批准擅自投入生产;2、排放的废水存放在无防渗漏措施的坑塘中,且对河道水质造成污染隐患。

安乡县环保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后,分别于年6月10日、8月29日再次对该塑料厂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厂未停止生产和排污,其后与电力部门对该厂采取了断电的强制措施,年1月15日上午,安乡县环保局对该厂进行复查时,发现该厂又擅自恢复生产。

年1月28日,安乡县环保局决定对安乡县欣欣塑料厂经营业主叶葵、孙益洪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责令该厂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立即停止生产,待补办环评审批手续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安乡县环保局验收合格后方准恢复生产。2、处以元罚款。

孙益洪指使企业偷排废水被拘留

经查安乡县孙益洪塑料颗粒加工厂未按规定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和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合格手续,该项目现已建成,未经批准擅自投入正式生产,排放的废水输送到无防渗漏措施的坑塘中,且对河道水质造成污染隐患。安乡县环保局对其下达停止排污决定书后,再次检查发现其仍在排污。

年1月28日,安乡县环保局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向安乡县公安局移送了该案,公安机关对孙益洪依法拘留。

常德晚报







































北京看白癜风哪里治疗最好
北京那家医院治疗白癜风效果好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hunanzxsheng.com/hnmt/7186.html

------分隔线----------------------------